天津第三批共享单车黑名单?处罚规则是什么?

来源: 互联网

继9月天津发布共享单车前两批“限骑令”后,10月份又有806人列入“限骑”黑名单,10月26日零时起,在天津的所有共享单车企业同步对此批806人采取统一的阶段性停用共享单车的惩*措施。

其中,现场接受处罚的477人,因违法被查处后拒不接受处罚并弃车离开的329人。天津第三批共享单车黑名单?处罚规则是什么?

违法行为类别

1.逆向行驶

2.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闯红灯

4.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违反载人规定

其中,“逆向行驶”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的违法发生率较高,分别为456起和218起。天津第三批共享单车黑名单?处罚规则是什么?

处罚规则

在一个自然年内,驾驶人在驾驶共享自行车期间发生一次交通违法行为且被交管部门处以罚款处罚的,各企业在接到交管部门转递的违法信息并核实用户信息后,共同对该用户实施停用车辆一周的措施;发生第二次违法的,停用两周;发生第三次及以上的,每发生一次停用一个月。

驾驶人驾驶共享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拒不接受处罚弃车离去的,各公司共同对该用户实施停用车辆的措施,并提示该用户至违法行为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违法驾驶人接受处罚后,继续对相关用户实施停用两个月的措施。

交管部门提示

共享单车也应按照非机动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在道路中安全、文明骑行。一旦因某项交通违法被执勤交警拦检,积极配合民警执法、按规接受处罚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是**个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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